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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013号提案的答复

程华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提议的提案》(第B00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助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镇江建设。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同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沟通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对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积极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从源头收集上,我市居民小区均不同程度的建设装修垃圾收集点,并持续通过考核评估、加强监管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小区加快收集点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从收运体系上,积极完善建筑垃圾运输队伍建设,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运营、环卫系统收运等方式,对运输车型、车容车貌等提出要求,不断提高建筑垃圾收运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从终端处置上,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19年建成处置规模30万吨/年的建筑拆除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和50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制砖(砌块)生产线,基本可以满足市区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为提升市区装修垃圾处置能力,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建集团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计划由市城建集团在现有拆除垃圾生产线上增设装修垃圾分拣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基本解决我市城区装修垃圾处置难题,实现再生利用。此外,丹阳、扬中、句容等地通过自建或与民营资本合作等方式不同程度建成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收集点建设,完善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力争做到应收尽收,持续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闭环。
二、推动建筑垃圾治理产业化发展
(一)推动装修垃圾行业健康发展。我市不断推动建筑垃圾管理的立法工作,《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被列为镇江市2024年度立法调研项目,我局已按规定程序逐步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全力推进《镇江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镇江市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行业有偿服务市场交易参考价的公告》等文件制订。相关文件出台实施将助力我市建筑垃圾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水平,为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二)加大相关企业的政策支持。我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六条均强调,“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我市已在部分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中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并逐步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比例;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建设中,我局会同市财政、市城建集团等相关部门,综合项目公益性、运营成本等确定了对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采取“政府适当补贴”的处理经营方式。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税收、金融、财政等方面,制订、落实扶持建筑垃圾处置的政策,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处置的经营,不断完善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
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夯实装修垃圾清运全链条管理
(一)理顺各部门职责,完善职能分工。为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2023年以市城管协调委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地区和9个涉及的市级机关部门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推动部门间加强协同配合,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实施。
(二)紧抓产生源头,加强处置核准。在源头管理上我局积极作为,一是严格审核装修垃圾处置运输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对所属车辆管理达到安全化、规范化、洁净化要求;二是严格管理装修垃圾处置方式,督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偷倒乱倒、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紧盯运输环节,严格执法。我局持续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双监管模式,做到了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24小时监管,通过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执法,与公安、属地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针对运输企业进行“红黄榜”考核管理等举措,以强化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住建、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对装修垃圾产生源头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及时清运、降尘抑尘工作,实现源头减量、源头治理;在运输环节,坚持定点值守与机动巡查相结合,长效化实时监管,落实对装修垃圾运输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查处偷运偷倒等违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果。
四、加强环保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一)建立举报机制,便于群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镇江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在局网站开设有奖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接受涉及环境污染问题举报,“镇江生态环境公众号”信息栏目中也同步推出此专栏,有效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我局聚焦全市建筑垃圾非法运输、非法处置、非法倾倒等问题,印发了《全市城管系统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将宣传建筑垃圾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参与建筑垃圾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发挥了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作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领域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环境保护宣传的力度与广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建筑垃圾社会治理格局,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贵在久久为功,我们将以您的本次提案为工作契机,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积极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努力,用实干和担当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作出最大努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更多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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