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生、顾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增设废旧电池回收箱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布点收集设施。镇江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指南》要求,在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内普遍设置了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并明确各类垃圾的分类要求和收运单位。在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各地城管部门还设置机械箱、智能箱房、布袋等投放设施,对有害垃圾的类别进行细化分类,设置废旧电池的投口,聘请第三方市场化公司参与运营管理,并对居民正确投放有害垃圾的行为进行正向激励。
二是开展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在小区内、设施旁通过张贴海报、公示栏、led屏幕等宣传有害垃圾相关工作,提醒居民对废弃电池分类投放,教育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2023年12月,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有害换有爱 爱护环境一起来”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宣传分类知识、实施红桶清理、开展集中投放、推动规范处置、寻访分类达人”为主要内容,采用进社区、进单位等方式,扎实组织开展有害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月活动,引导居民将废旧电池从生活垃圾中准确分类。
三是强化考核指导。以市垃分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成立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3个督查小组,相关行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每月组织开展现场督查考核,常态化巡查督导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检查有害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及收运情况,并通过编写简报通报、发提示函等措施,督促各地对标对表找差距、全力以赴抓整改、多管齐下促提升,不断提升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分类处置。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目前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达3150吨/日,超过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避免填埋时废旧电池中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普通干电池由于出厂前已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低汞或无汞要求,可随其他垃圾一起焚烧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锂电池、铅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属于有害垃圾,在分类收集后存放在有害垃圾暂存库中,并定期运至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