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镇办发电〔2024〕62号)明确的第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镇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未按照《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20年)》要求完成125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镇江城建集团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加快补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短板,提升资源化处理能力。
五、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前,印发实施《镇江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根据近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完成江苏镇瑞环保有限公司(50万吨/年)、镇江顺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80万吨/年)等项目建设,补齐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短板。
(三)2024年8月底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区加快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引导相关责任主体规范收运处置建筑垃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2024年10月正式印发实施《镇江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截至目前,已完成江苏镇瑞环保有限公司(50万吨/年)、镇江顺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80万吨/年)、镇江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场(库容21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镇江市区共有5处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基本满足市区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需求。目前,我市建筑垃圾通过采取土方整理、路基填垫、绿化用土、资源化利用等处理方式,可基本实现动态平衡。
(三)2024年7月,市城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地城管部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处置运输企业进行动态核准,并在市城管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目前,全市共有9处核准的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基本满足我市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需求。开发“镇江市装修垃圾清运平台”小程序,为装修垃圾产生端、运输端、处置端“牵线搭桥”,推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镇江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正在逐步接入车辆、终端处置场所等信息数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向镇江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1-80966038
电子邮箱:630651061@qq.com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