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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镇办发电〔202462号)明确的第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镇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未按照《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20年)》要求完成125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镇江城建集团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加快补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短板,提升资源化处理能力

整改措施

(一)202412月前,印发实施《镇江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根据近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完成江苏镇瑞环保有限公司(50万吨/年)、镇江顺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80万吨/年)等项目建设,补齐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短板。

(三)20248月底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区加快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引导相关责任主体规范收运处置建筑垃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202410月正式印发实施《镇江市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截至目前,已完成江苏镇瑞环保有限公司(50万吨/年)、镇江顺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80万吨/年)、镇江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场(库容210万立方米)项目建设,镇江市区共有5处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基本满足市区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需求。目前,我市建筑垃圾通过采取土方整理、路基填垫、绿化用土、资源化利用等处理方式,可基本实现动态平衡

20247月,市城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地城管部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处置运输企业进行动态核准,并在市城管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目前,全市共有9处核准的建筑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基本满足我市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需求。开发镇江市装修垃圾清运平台小程序,为装修垃圾产生端、运输端、处置端牵线搭桥,推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镇江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正在逐步接入车辆、终端处置场所等信息数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912日至2025926日)向镇江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1-80966038

电子邮箱:630651061@qq.com

镇江市城市管理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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