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公告如下,如对本公告有意见建议,请与镇江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考评处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173号,电话:0551-80966032),公告时间为即日起7天。
PROJECT REPORTS 比选文件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6-1369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联系人: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0511-85612788
CONTENTS
目录
1
比选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比选需求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采购
1.比选公告
我单位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对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采购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 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JSZC-321100-FW2026-13693
(三)项目预算: ¥320,000
(四)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173号
(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服务品目: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八)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九)服务周期:365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资格承诺函
三、 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6-01-23 12: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1-30 14:0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1-30 14:30
评审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徐路9号金恒大厦1号门4楼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11-85612788
固定电话:暂无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173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
(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
(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
(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 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 比选费用
(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
(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
中。
(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
(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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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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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选需求:审查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须逐条响应的内容是否逐条响应(可在此部分上传完整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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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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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文件的有效签章。比选报价。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万元整,比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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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类型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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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5。 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符合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客观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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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评价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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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评价 |
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16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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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经理评价 |
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及近半年(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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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重难点分析方案(包括1.对项目的背景、现状的分析;2.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3.对相关规范的理解;4.对重难点的分析及策略)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2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2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对本项目背景现状分析透彻、需求理解清晰的,加1.5分;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到位、策略得当的,加1.5分。 未提供不得分。注:【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套用其他无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主观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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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实施方案及系统集成评 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系统集成评价(包括1.线路设计方案;2.项目实施方案;3安全文明方案;4.风险控制方案;5.系统集成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5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套用其他无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主观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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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体系;2.本地化服务;3.售后服务保障形式;4.售后服务内容;5.服务团队配备)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5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套用其他无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主观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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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培训方案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1.培训目的;2.培训组织方式;3.培训地点及人数; 4.培训计划;5.培训课程及内容)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5分;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的扣1.5分,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每有一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采购需求、套用其他无关内容以及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主观分 |
15 |
七、 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
(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 询问
(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
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
(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
(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
(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
罚。
3.比选需求
一、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底“智慧城管”平台进行验收并交付后,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明确由我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流程确定运营商提供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采购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2024年11月,我局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要求,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开展镇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25年6月底,完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将智慧城管平台功能进行迁移嵌入。届时,“智慧城管”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项
目到期,更名为运管服平台网络应用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1.100M数据专线:用于指挥中心接入电子政务网,使用城市运管服平台;
2.1000M互联网:用于指挥中心接入互联网;
3.物联网流量池:用于10个无线摄像头,200个井盖物联网传感器、垃圾桶物联网传感器、地磁传感器等物联网产品,共享使用流量;
4.云视讯及云MAS:用于市局及各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等14家单位召开视频会议所需视频会议系统以及视频会议的专用网络,以确保视频会议的流畅稳定;用于运管服等平台进行提醒、催办等短信发送;
5.智慧城管监控线路:应用于已建的130路户外摄像头,为全部监控提供网络连接。
三、服务期限
2026年2月18日至2027年2月17日。
四、服务及人员要求
(一)故障抢修要求
1.要求做到全天候 7*24 小时电话技术服务,5天*8小时远程协助服务,必要时,技术工程师现场解决问题,提供现场支持。
2.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月的网络系统巡检报告,详细记录巡检日期、巡检人、巡检内容、问题、采取措施及建议等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3.故障抢修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故障检修报告”,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月的抢修统计记录,记录应至少包含接报修时间、报修人、到达现场时
间、修复时间、故障原因、故障现象、抢修过程等基本要素;
4.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通信、工具、器材等费用由服务提供商自行承担。
5.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弱电施工规范,并保证施工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二)人员要求
1.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 SP)证书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专业证书。
2.成交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提供远程技术支撑服务,远程服务以电话、QQ和传真受理方式为依托,针对远程服务方式运维方组织相关人员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并视实际情况的必要性组织二次开发,维护人员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
3.成交供应商进场前须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团队管理办法,明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并报镇江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5.成交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如需变动,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并安排好工作交接。
6.成交供应商应对服务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严格保密,未得到采购人的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因供应商数据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需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逐条响应。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特点,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
2.相关服务方案: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拟定项目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关键技术、项目组成员的技术水平、类似工作经验、相关资质、投入设备、安全保障;拟定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目标、保证措
施;拟定项目进度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等。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合同款;
2.服务期满半年,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服务约定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收到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比选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本项目为苏服采公开比选,但为保证比选文件的准确性,比选程序的专业性和完整性,本项目委托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将成交服务费陆仟元人民币付至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502011900067695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本条如与比选文件其他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