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梳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并向社会公开,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95条,其中机构概况8条,部门文件47条,政策解读15条,财政信息16条,人事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7条,动态发布200条。此外,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10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83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已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9.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2

1

2

5

1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问题,下一步将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关键词: